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八14日在澳門簽署,協議將從明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補充協議八」在《安排》及其七個補充協議的基礎上,在服務貿易方面新增三個領域,從而使內地對澳門的開放領域增至14個,措施增至19項。在對法律、人員提供與安排、分銷、保險、銀行、證券、醫院、旅遊、公路運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個體工商戶等11個領域在原有開放承諾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取消股權限制、放寬經營範圍和經營地域的限制等。
新增三個領域的開放承諾,分別是跨學科的研究與實驗開發服務,與製造業有關的服務,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和其他文化服務。
協議簽署後,內地對澳門共開放服務貿易領域46個,累計開放措施達28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