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原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智晟,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多次違反有關緩刑監督管理規定且情節嚴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6日依法裁定對其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47歲的高智晟,原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律師,戶籍地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東山區。2006年12月22日,因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高智晟多次違反有關緩刑監督管理規定且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7條第二款規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日依法裁定對其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