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府今日推出諮詢文件,建議將纏擾行為列作刑事罪行,香港記者協會對此表示反對,認為有關建議會進一步侵蝕現已受壓制的新聞自由,不利傳媒披露關乎公眾利益的社會問題,亦會削弱市民的表達自由。
記協認為,香港現行法例已可遏止不少纏擾行為,如港府認為應在涉及個人關係的滋擾行為加強法律保障,如情癡或追債行為,應針對性地修改個別法例,而非如現今諮詢文件建議另立一條涵蓋面極大而目標不清晰的刑事罪行。
鑑於新聞採訪工作可能涉及跟蹤及監察,不少更是涉及公眾利益,傳媒機構有必要派員暗中調查,有關建議一旦落實,傳媒的採訪工作極容易被有心人引用條例而受阻。雖然文件指出,傳媒的工作應可以在法庭上以「合理行為」作為免責辯護,但採訪工作必然在未開展司法程序前已遭制止,而「合理行為」的界線亦容易因人而異,記者動輒受罰,新聞自由必然大受打擊。
記協認為,港府建議將纏擾行為刑事化,而其定義之模糊遠超政府聲稱要達到的目的,該會憂慮,新聞自由將進一步受壓,香港的核心價值將進一步受侵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