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爆出爭產案,長房三子霍震宇入稟法院,指控同為亡父遺囑執行人的胞兄震寰將遺產據為己有。已經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撤換執行人,並交代賬目。
根據入稟狀,自霍英東於06年10月去世後,指控霍震寰,私吞至少14億元家族資產,包括與父親聯名的7億元銀行存款,霍家祖業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350股普通股,3間資產總值7億元的海外公司股份。
霍震宇並要求法庭罷免霍震寰作為遺產執行人,改由退休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出任,或由法庭委任其他適合的人選,以及委任會計師行,調查遺產數目。
案件將會排期聆訊,霍家14名遺產受益人,包括議員霍震霆、霍英東的3名遺孀,將要出庭答辯。
入稟狀指,霍英東早於1978年5月20日立下遺囑,將遺產分配予三房妻兒,並以胞妹慕勤、妹夫蔡源霖、長房子震寰及震宇為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