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會:程序失當不應定為犯罪
2011-12-20 (18:15)
地產建設商會認為,對於政府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銷售行為涉及欺詐及罔顧真實情況時,才可定為犯罪行為,欠缺提供建築圖則等程序失當,則不應定為犯罪。並需要為「誤導性資料」和「失實陳述」訂立清晰定議,亦認為運房局不應豁免房屋委員會於法例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