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顧客騙案5人判刑
2011-12-23 (11:23)
5名騙徒於網上刊登「大學生就業發展講座」,以450元作招徠,聲稱招聘「神秘顧客」來評核財務機構和商店員工的服務水平,吸引9名大專生及1名會計文員應徵,用自己的名義借貸及墊支購物,所有款項和物品歸騙徒所有,涉款30多萬元。

        5名被告為呂耀東(25歲)、黎詠恩(21歲)、孖生姊妹謝湉欣及謝湉盈(18歲),及陳洛華(17歲)。他們曾任侍應或無業,較早前承認2項串謀詐騙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今早在區域法院宣判,其中2名20歲以上的被告判入獄16個月,其餘3人判入更新中心。

        法官判刑時表示,案中主謀仍逍遙法外,享受行騙得來的利益,考慮到5名被告年輕及認罪,其中2人獲扣減三分一刑期。法官又指,案中受害人大部分是大專院校學生,無賺錢能力,損失對他們造成很大影響,不過本案行騙手法簡單,只要他們稍作思考,可以避免受騙。

        案情指,於去年6月至本年5月,10名事主按照網上招聘廣告而應徵獲取錄,工作範圍包括向財務機構借錢和向商店購物,藉此評核財務機構和商店員工的服務水平,或幫助財務機構員工達到符合公司要求的借貸額。騙徒聲稱會給予受害人薪金,但受害人自費購買的貨物及以自己名義借獲的金錢都要交給他們,受害人終得不到任何還款及薪金,他們要自行償還共31.2萬多元予財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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