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脫維亞政府21日分別與歐盟委員會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簽署關於結束向拉提供國際援助貸款計劃的備忘錄,文件於22日正式生效。這標誌著該國援助貸款計劃正式結束。
按照計劃,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共向拉脫維亞提供貸款78億歐羅(約合97.5億美元)。由於經濟情況有所好轉,到目前為止,拉脫維亞共使用貸款總額44億歐羅(57.2億美元),貸款償還期將於2025年結束。
拉總理東布羅夫斯基斯在文件簽署後說,雖然援助貸款計劃已經結束,但拉必須嚴格遵守財政紀律、控制預算赤字。他說,隨著貸款計劃的結束,拉脫維亞經濟將走上長期穩定的增長之路,這將有助於提高國家的信貸評級。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駐拉脫維亞代表處負責人格里菲特表示,拉2012年預算將財政赤字水平確定為國內生產總值的2.5%以下是一個巨大成就。他說,拉脫維亞的經驗表明,要避免過度貸款和經常性項目大規模赤字。
國際金融危機一度對拉脫維亞經濟造成沉重打擊。2009年初,歐盟聯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以及部分東歐和北歐國家向拉脫維亞提供總額75億歐羅緊急援助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