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籲復活節外遊市民提早辦證件 |
2009-03-08 (10:59) |
入境事務處呼籲有意在復活節假期期間外出旅遊的市民盡早申請旅行證件。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每年復活節假期期間,離港外遊市民數目都會大增。為避免市民擠在同一時間趕往辦理旅行證件,當局呼籲市民在外遊日期之前,盡早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發言人表示,一般而言,在申請人遞交所有相關文件後,處方需時十個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以處理其香港特區護照申請。至於11歲以下而未領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兒童的申請,處理時間則為14個工作天。某些國家規定旅客須持有有效期不少於六個月的護照才可入境。此外,若申請並不是親身遞交,即以郵遞、投遞或網上方式遞交申請,請預留額外兩至三個工作天處理相關手續。因遺失、損壞或更改個人資料而須換領護照的人士,須親身遞交申請,其申請亦需較長的時間處理。 18歲或以上的合資格申請人亦可在辦公時間內使用設於入境事務處總部及六個分區辦事處的自助服務站,遞交香港特區護照申請。 入境處只會接納市民以合理理由要求緊急簽發護照,一般不會優先處理市民以觀光旅遊提出的申請。直至目前為止,共有137個國家及地區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 護照申請表格及有關申請手續和所需證明文件的資料簡介,可向入境事務處總部及轄下各入境處分處索取,申請表格亦可從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chtml/hksarp.htm下載。如有任何查詢,市民可瀏覽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亦可致電二八二四六一一一或傳真至二八七七七七一一與入境處聯絡。 處方鼓勵申請人善用預約服務,利用24小時自動電話預約服務熱線二五九八○八八八,或透過互聯網網址:www.gov.hk/tdbooking,預約申領旅行證件的地點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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