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中國女生焦丹兇手被判有罪 朋友庭外感謝陪審團盼給罪 |
2009-04-10 (05:33) |
(澳洲 )(本報柏斯訊)西澳高級法庭一個陪審團前天裁定被控謀殺中國女留學生焦丹(JAO DAN)的兇手韋特(DANNIE ADAM WRIGHT)罪名成立。 焦丹的朋友丁茗(MIN DING,音譯)在法庭外告訴記者,焦丹的父母將會感謝陪審團判韋特有罪。 焦丹的父母因為身體患病,不能由中國湖南省到柏斯聽取高級法庭星期二對三十六歲的韋特被控謀殺他們二十二歲的女兒一案作宣判。 他們去年十月曾前來柏斯旁聽高院對韋特被控謀殺的聆訊,但獲告知聆訊時間改期,因為控方需要準備更多的科學鑑證證據,包括DNA樣本。 陪審團經過三周聆訊後,星期一退庭審議對韋特的控罪是否成立,前天下午達成一致,裁定韋特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謀殺焦丹的罪名成立。 遇害中國女生是深夜做完清潔工作後,乘火車返回所住INNALOO區,由車站步行回家途中,在離與一位朋友分租的房屋僅數米距離之處遭韋特毆打並強姦,然後再遭扼死,棄屍一所房屋前的草坪。 陪審團還裁定韋特用一隻瓶子對受害者進行性侵犯罪名成立。 韋特被判有罪後,被法警帶離被告席和法庭期間,一路用髒話漫罵。 與焦丹生前一同就讀於EDITH COWAN UNIVERSITY的丁茗在法庭外說,焦丹是一位「極好的人」和一位好學生,有許多朋友。 她說:「我代表焦丹的父母,對這一痛苦的經歷結束,真相大白和正義得到伸張感到高興。」 「所發生在焦丹身上的事情,對任何婦女或女孩都不應發生。它毀掉了一個完整的家庭。」 丁茗透露,父母借錢供焦丹到澳洲讀大學,這是焦丹為何在課餘時間打清潔工的原因。 她說:「我們希望對犯下這一罪行的人判以盡可能重的懲罰,以保護其他婦女免受他的傷害,因為如果他出來,沒有人會安全。」 「我們希望和祈禱不再有人受這樣的悲慘的遇害。」 STIRLING警署的偵緝警長波爾特(PAUL BOULT)在法庭外說,這是他調查過的,最殘暴的謀殺案。 他說,雖然韋特有犯罪前科,在這次犯謀殺罪之前從監獄釋放出來,但他過去的犯罪史,沒有顯示他會有這類暴力性侵犯行為。 他還說,焦丹的母親為此飽受痛苦,她父親也肯定非常悲傷。希望這一判決能給他們一些安慰。(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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