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被訪者指本港貪污情況不普遍 |
2009-04-30 (17:17) |
廉政公署最新發表的民意調查顯示,市民一般認為香港社會高度廉潔,其中百分之七十一點二的被訪者認為本港的貪污情況並不普遍,是歷來最高的百分比。 被訪者的看法,與他們的實際經驗十分琣X。絕大部分或百分之九十七的被訪者指出,他們或其親友在過去十二個月內並無遇過貪污情況,而表示遇過貪污者僅佔百分之二點六。 此外,調查又以0至10分的標準評估公眾對貪污的態度,0分代表完全不能容忍貪污,10分代表完全可以容忍。被訪者對公務員及商界貪污的容忍度均十分低,平均分別為0.8分及1.4分。 民意調查亦顯示,百分之九十九點四的被訪者表示廉署值得他們支持,百分比是自一九九四年首次提問有關問題以來最高。 調查顯示,百分之八十一點三的被訪者表示願意舉報貪污,而百分之七十三點八表示在舉報貪污時願意透露身份。兩個百分比均是過去四年以來最高。 發言人稱,事實上,市民以行動表示對廉署信任。去年接獲的貪污舉報中,達到百分之七十四屬於具名投訴,是成立以來最高的比例。 二○○八年民意調查亦顯示,大部分被訪者對廉署處理調查工作方面有信心。 絕大部分或百分之九十二點九的被訪者相信廉署會保密處理市民的舉報,而百分之八十一點一認同廉署查案時大公無私。 大部分或百分之七十二點三的被訪者認為廉署的反貪工作十分有效或有效。 另外,百分之八十點三的被訪者認為廉署目前的權力適當,而百分之七十七點三相信廉署並無濫用權力。 在知道廉署受外界監察的被訪者中,則有百分之六十二點七認為監察程度適當。 發言人表示,面對未來的挑戰,廉署會繼續竭力執行調查、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的策略,確保能有效打擊貪污。 有關民意調查由廉署委託的專業調查顧問公司於去年十一月進行,透過電話抽樣訪問了一千五百四十三名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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