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縣賠百萬並將改善獄中精神病囚犯待遇 「裸男」自殺案庭外和解 |
2009-05-20 (05:21) |
(三藩市 )(本報綜合報道)柏 克萊加大「裸男」馬丁尼茲(Luis Martinez)在1990年代因為拒絕穿衣,而成為全國知名人物。然而在10年後,也就是2006年5月18日那一天,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單獨囚禁於聖他克拉縣立監獄中的他,卻被發現將塑膠袋套在頭上自殺身亡。馬丁尼茲家人在他死後3年,宣布與聖縣達成協議,縣政府同意賠償100萬元,並且將改善獄中精神病囚犯的待遇。 代表馬丁尼茲的母親克倫恩(Esther Krenn)的律師葛林(Geri Green)表示,馬丁尼茲是將精神病患囚於牢中、不提供適當醫療設備與合格醫療人員給他們治病的不良制度的受害者。 聖他克拉縣官員指稱,基於舉行審訊成本過於龐大,他們決定與家屬達成庭外和解。 依據雙方協議,縣政府同意在計劃將囚犯送入重度精神病院時,須取得囚犯的同意,事先知會其家屬。 根據聯邦監獄局2006年的全國性調查,發現24%的州立監獄囚犯和21%的地方監獄囚犯,皆患有心理健康失常的近病史。 馬丁尼茲死時才33歲,已在聖他克拉縣監獄的主要牢房囚禁29個月,在囚禁期間曾經因為精神狀態惡化而數度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療。當時他正被單獨囚禁,因為與中途之家一名警衛打架,在等待2項攻擊罪和1項持有致命武器攻擊罪的審判。 據了解,馬丁尼茲高中時是古柏蒂奴(Cupertino)家喻戶曉的足球隊明星球員,也是一名摔跤好手,並且在古市首度光身裸體地散步。 1990年進入柏克萊加大,作風變得更加大膽,常常只著球鞋和背包,在大學校園和柏克萊街上光身行走,因而在1992年贏得「裸男」外號。 他個人相信衣服是精英主義和壓抑的象徵,引起全國傳媒的注意和電視台的競相訪問,促使柏克萊市政府通過首條反公共場合裸體的規章。 他最終在1993年遭到柏克萊加大勒令退學,雖然仍舊住在柏克萊,並於1994年取得柔道二段棕帶資格,可惜不久後就開始出現反常行為,最後被診斷出罹患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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