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囚犯無憲法保護加最高法院拒絕審理 |
2009-05-23 (05:33) |
(多倫多 )(加通社渥太華電)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開庭聆訊派阿加軍應以體現《人權憲章》精神來處理囚犯的爭論。 換言之,由加軍轉交阿富汗囚禁的外國俘虜,是否經常遭到折磨的問題,就要由憲兵投訴委員會(Military Polive Complaints Commission)負責調查。 高院周四未有透露拒絕開庭聆訊的理由,跟以往做法沒有分別。 加拿大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Canada)和提出今次聆訊要求的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ritish Columbia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的律師錢普(Paul Champ)表示,證據相當明顯,由加軍轉交的囚犯一直受嚴刑對待。對於最高法院未有正視問題極度失望。 已向憲兵委員會投訴 兩組織已經向憲兵委員會投訴,委會下周一開始舉行相關聆訊。錢普一直希望最高法院就阿富汗扣押的外國囚犯不獲保證不會受酷刑是有違人權憲章開庭聆訊。 加國聯邦法院指出,《人權憲章》不會自動行使,而戰爭俘虜須依賴國際法的保障。國際特赦組織則表示,阿富汗囚犯別無他法,只能透過《人權憲章》,才能有效獲得該類保障。 錢普表示,美軍在阿富汗拘禁的囚犯,可以獲得美國憲法保障,可是被加軍拘留的人士卻無法獲得《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保障。 加國國防部發言人維蘭紐(Melanie Villeneuve)在電郵中表示,聯邦政府歡迎高院的裁決。囚犯轉交阿富汗當局是因應每個個案情況評估,同時須配合國際法。指揮官決定移交囚犯時,都會將其他政府部門包括加國懲教部及外交部提出的意見列入考慮範圍。 外國囚犯遭酷刑被公開 阿富汗囚犯的命運一直是國會討論焦點。哈珀政府曾一度狠批在野黨國會議員,指他們提出有關問題時,關心塔利班俘虜多於加國士兵。在有關外國囚犯遭酷刑的報告公開後,渥京暫時停止惹爭議的囚犯轉交程序。其後在2007年宣布,已跟喀布爾政權簽署新協議,在俘虜被轉交阿富汗當局後,容許加國官員到監獄了解囚犯所受的對待。 然而,國際特赦組織指出,即使有了新協議,其實情況並無太大改變,而且指責聯邦政府拒絕回應被轉交的囚犯人數和他們的命運的提問。該組織認為,北約聯軍應該跟阿富汗官員共同運作監獄,確保人權不會受到侵犯。 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去年提交渥京的報告指出,少於20%阿富汗執法人員會警覺到嚴刑對待罪案疑犯實屬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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