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外勞狀告誤導獲勝成案例 無牌移民顧問被判回水 |
2009-05-24 (05:38)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兩個外籍勞工控告無牌移民顧問提供錯誤資訊,令他們工作簽證無法續簽延期外,還面臨遭遣返回國。緬省法院法官最後判決原告二人勝訴,移民顧問需交回他們繳付的三分之二仲介費用各逾7,800元,創加國先例。由於法官同時判決,被告除了要賠償原告外,還需負擔全部訴訟費用。移民律師庫蘭(Richard Kurland)星期五表示,過去一直無法有效懲罰無牌移民顧問,如今本案將可作為未來相關訴訟的參考案例。 緬省法院小額索償法庭在4月20日判決指出,原告俄羅斯籍外勞薩格斯恩(Gevorg Sargsyan)和以色列籍外勞貝里德斯(Andrey Berideze),當初分別付費給蓋利特(Sergei Gailit)擔任移民顧問,申請工作簽證來加。當時兩人被告知簽證到期後仍可留加工作,只需駕車赴美國邊境辦理延期,就可返回加國。 結果薩格斯恩和貝里德斯根據這不正確資訊,在邊境苦等幾個小時後被勒令遣返,最後需花錢請律師解決。 法庭判決指出,兩個原告不諳英文,也不具加國砌磚工人的資格,但蓋利特卻以錯誤文件幫他們辦理工作簽證,同時未告知他們本地正確收入資訊,令收入不符合當初期望。貝里德斯原本希望每小時可賺取20元,但實際收入僅為12元。 收入不符當初期望 判決說,移民部其實規定外勞可在工作簽證到期前,郵寄辦理延期,但蓋利特在沒有移民顧問牌照下提供錯誤資訊,令原告蒙受不必要的財務損失,因此要交回薩格斯恩三分之二的仲介費用,總數是7,864.20元。 另外,蓋利特也未提供貝里德斯正確收入資訊,令他工作不符合原先要求,加上錯誤的簽證延期資訊,也需交回三分之二的仲介費用,總共是7,825.44元。 此外,法官還在判決書中提醒移民部,需留意審核外勞的申請文件,以免發生類似本案技術不符資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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