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操守規定再多 未必使官員清廉 |
2009-06-24 (05:30) |
(多倫多 )(加通社渥太華電)兩度任聯邦保守黨黨魁的克拉克(Joe Clark)表示,更多更嚴格的利益衝突規定不見得會使官員更清廉。 克拉克周一在穆朗尼-薛瑞柏事件公開聆訊場合說,更多禁令罰則會導致好人不願進入政界。 主持聆訊的歐利梵( Jeffrey Oliphant)法官要追究前總理跟軍火商的錢財往來,並決定2006年法案是否完備,或需要進一步改善,他要在12月31日前提出報告。 聯邦操守專員唐遜(Mary Dawson)要求修改法案,但保守黨政府的律師立場顯然不同,他們辯稱2006年通過的聯邦問責法可以解決未來的任何問題。 克拉克只談論一般原則,強調再詳細的規定都無法保證道德高尚,認為連哈珀的問責法都嫌過份。他說,現有的限制已讓想踏入政壇的人三思,不是理想的情況。 前樞密院職員卡佩(Mel Cappe)也說,問責法令許多高級官僚覺得動輒得咎,傾向於避免風險及爭議。不過民主監察(Democracy Watch)的科納徹(Duff Conacher)反駁說,政客及官僚現在才戒慎恐懼,說明以往對操守規定視若無睹。 曾在前總理克里靖辦公室服務、現任教於渥太華大學的科萊尼特(Penny Collenette)也說,想進入政界者如過江之鯽,操守規定會讓他們卻步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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