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頑劣不馴 學校可起訴家長 |
2009-06-30 (05:19) |
(歐洲 )(本報訊)如果學生頑劣不馴,對課堂教學造成嚴重干擾,老師可以向法院提出,對其父母進行起訴。 政府在本周公布這個計劃,教育大臣博雅文會給予教師更大的權力,對付頑劣學童。學校將取得更大的權力,可對父母進行控訴。即是說,有頑劣學生的家庭將會被迫參加一些學習班,學習如何管教孩童。 如果參加學習班後,父母仍不能管教好兒女,那麼他們將面對一千鎊罰款,如果他們不繳交的話,將有可能被判監。 博雅文在《星期日鏡報》撰文指出,每一個家長都有責任支持學校的工作,確保學校的所有規章制度能夠落實。他說,「每一個人的參與都是非常重要,確保教學能如常地進行。我所指的不是95%的家長,而是全部家長,包括那些從不參與,從不認為自已有責任的家長。」 他指出,目前學校已經有家庭-學校協議,勾劃了學校的規定,令家長清楚了解在教學方面的責任,以及家長和學童的權責。 但博雅文指出,不少學校領導表示,並不是每一個家長都願意合作,而當學生和父母破壞規定後,就很難實行。這個情況一定要作出改變。 他說,一定會有真正的後果,要家長和學生共同承擔責任。 在周二公布的學校白皮書的其他重點包括:如學生在英語和數學兩科落後於平均標準,將進行一對一教學服務;另外,學校在教授閱讀、寫作和數學方面取得更大權利。 上述舉措將令英國納稅人一年節省一億鎊,這筆款項將可用作僱請顧問,對學校提供教學改善意見。與此同時,有消息說,如果家中有10至15歲青年被視為是不能管教,滋擾社會一類,父母將被迫參加家長班。 內政大臣莊翰生對《世界新聞報》表示,有時候家長是需要有系統的和專業的援助,以對付頑劣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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