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家人的國務機要費偽證案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判監。其中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因為要監禁3個月,遭撤銷高雄市議員資格,他批評是政治判決,指「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他無法苟同判決。陳致中亦會在今早10時舉行記者會回應事件。
去年年底以高票當選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因為未得到緩刑,內政部在判決後宣布,依據地方制度法,即日解除他市議員的職權。
對於遭到解職一事,陳致中透過簡訊表示,這是政治判決,無法接受;至於是否聲請社會勞動及可能面臨的議員解職問題,陳致中正與律師研究相關法律,有明確結果時再對外說明。
民進黨則指,陳致中只是親屬之間作假證供,屬輕微罪行,但他被判監,又沒有緩刑,是重罰,對於法院輕判重罰感到遺憾。
陳水扁被調查期間,當局於2006年發現陳致中、陳幸妤和趙建銘的發票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當時他們作供指,發票是為父母宴客和送禮所得,是公務支出。但在控方指證下,他們承認受吳淑珍教唆作假證供,而吳淑珍亦強調是自己所為,法院於2009年將4人定罪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