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七旬老翁涉於上月22日在灣仔金紫荊廣場火燒五星旗一案,今日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建議控方修改控罪,要求控方下午回覆。
74歲的被告朱榮昌早前承認有拉下旗幟焚燒,但不認為該面為中國國旗。裁判官提出改控被告刑事毀壞罪,但控方指要至少3個星期處理,裁判官不同意,認為案件拖延太久,要求控方下午4時前要回覆。
另外,由於傳譯員指不是太明白被告的江西語言,裁判官建議下午轉換一名客家話傳譯員協助。
案情指,上月22日,被告在灣仔金紫荊廣場,擅闖旗杆區將五星國旗降下,並引火將國旗燒穿8個大小洞,違反《國旗及國徽條例》,其後被警方拘捕。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損毀及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即屬違法,最高入獄3年及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