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香港《基本法》第13條第一款及第19條有關外交豁免權的釋法事宜的解釋。
港區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在表決後表示,人大常委是全票通過釋法。國家豁免規則屬外交事務,香港須給予剛果絕對豁免,她形容,今次釋法是重要里程碑。
范徐麗泰指出,釋法的結果與終審法院的臨時裁決一致,國家行絕對豁免權,香港亦須跟隨。
她認為,釋法不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也不會影響香港的法治,一國兩制亦不會因釋法受損。
終審法院早前首次就香港應否跟隨國家,給予剛果民主共和國享有絕對國家豁免權,提請人大釋法。今次釋法,牽涉《基本法》兩條條文,分別是第13條提到的「外交事務」交於中央政府處理,及第19條指訂明,香港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