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指樓宇維修責任首在業主
2011-08-26 (17:54)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死因庭就馬頭圍道塌樓的裁決,顯示業主同樣要對事件負責。
林鄭月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樓宇安全及維修的首要責任,在業主身上,如果令業主誤會,由政府的執法部門可以替代業主的責任,並不明智,因為只會衍生更多問題。
林鄭月娥又指,會委託一位獨立專家協助屋宇署檢討屋宇署人員驗樓時使用的行動手冊和指令,包括訂出危樓的具體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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