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民連4名成員,被控協助組織或參與非法集結,8日提堂,4人不認罪,案件押後至11月9日,作審前覆核,各人准以300元現金擔保。
案件早上在區裁判法院提堂,10多名社民連成員在法院外拉起橫額抗議,認為警方秋後算帳,檢控是政治打壓,又說警方近來的做法是製造白色恐怖。又指當晚警方拘捕百多名示威者,最終只控告他們4人,是選擇性檢控,要求律政司解釋。
四名被告分別是,社民連主席陶君行,社民連成員黃浩銘,葉寶琳和葉浩意。他們被控今年3月在參與反預算案遊行後,留在中環街頭並一度衝出馬路,被控協助組織或參與非法集結。
其中黃浩銘早前在行政長官曾蔭權懷疑被示威者撞傷的案件中脫罪。另外在4月初港鐵競步賽開幕禮,趁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講話時,衝上台「搶咪」的社民連成員黃軒瑋,以及Fm101的周諾恆,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4項罪名,今早進行審前覆核,兩人不認罪,案件亦押後至11月24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