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訴專員公署估計,水務署逾13萬個水錶可能不準確,佔水錶總數的5%,認為水務署對認為抄錶員培訓及監察不足。水務署表示,全面接納申訴專員有關水務署抄錶程序及發單系統主動調查報告的建議,現正作出積極研究及跟進,務求改善服務。
公署指當水錶故障時,水務署一般會為用戶調整水費。但申訴專員公署發現,水務署抄錶員對水錶故障定義,何時開始計算水錶有故障,都沒有清晰指引。
公署在上年度收到逾7千宗投訴個案,包括有業主立案法團的公用地方水錶,八期收到「零」數額的水費單,其後卻收到25000元的水費單,涉及水錶壞錶期間近3年的總和。亦有多宗投訴,在壞錶後數年,才要求用戶解釋用水量偏低原因。
公署認為抄錶員培訓及監察不足,系統如有缺失,修正時間過長,電腦系統的每項改動,平均需時11個月。建議水務署要注意檢查水錶故障情況。
水務署發言人解釋,現時所用的水錶均為機械式運作,經長時間使用後會產生損耗,令水錶的精確度未能達標。根據2010/11年度水錶的隨機抽樣測試結果推算,在不準確的水錶當中,99%所量度的用水量較實際的用水量為少。
發言人強調,署方會持續優化其發單系統及採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提升服務質素。已實行的改善措施包括更清晰地界定有關處理壞錶的觀察期及優化水錶零讀數的處理程序。水務署亦會繼續全速推行「更換舊水錶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