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銀高層無牌藏槍押後判刑
2011-09-20 (11:27)
德意志銀行香港區高層職員,承認在背包收藏一支手槍及子彈匣,原定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4日宣判。

        43歲的被告嚴衍申,承認無牌藏槍,獲准保釋,他是德意志銀行香港區北亞機構客戶部主管,不時往來香港和上海處理公務。今年5月,他出差前往南韓,在機場離境時,被發現背包內藏有一支手槍及子彈匣。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有性格障礙,喜歡收藏,涉案手槍是於20年前搬屋時,連同傢俱由美國運來本港。案發前,被告剛搬屋,將手槍放在背包內。但法官質疑,被告受過教育,是理性的人,不是小童,又指無牌藏槍是嚴重罪行。

        據了解,嚴衍申於內地出生,在德意志銀行任職多年,曾任該行信用產品亞洲主管等職位,現職是香港區北亞機構客戶部主管,負責在北亞市場向金融機構、保險公司、退休基金、資產管理公司及對沖基金等,銷售全球市場產品,在行內具一定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