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日內三行劫判囚8年
2011-09-23 (17:27)
一名33歲男子承認一日內三度行劫,在高等法院被判監8年。
案情透露,今年2月中,被告在觀塘區兩個半小時內持刀打劫三名事主。他先在物華街假扮嫖客搶走一名鳳姐的一百多元。之後在翠屏h翠桃樓打劫一名男子,但失敗。直至晚上10時,他在翠屏h又再打劫另一名男子,迫他在提款,被巡邏的警員揭發案件,當場被捕。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持刀行劫,令事主驚慌,罪行嚴重、必須判處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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