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日公布,大澳約36.6公頃的土地劃為「自然保育區」,約124.5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另約1.2公頃土地劃為「未決定用途」,指定用作鹽田示範場,以待有關鹽田的研究完成,訂定適當的土地用途。
規劃區佔地約186.6公頃,東面及南面均被北大嶼郊野公園包圍,北面及西面則被天然海岸線圍繞。該區包括大部分大澳島,但島中央的大澳村、石仔鶪恇Q田住宅區並非該區範圍。
區內約36.6公頃的土地劃為「自然保育區」,包括寶珠潭附近的多塊林地、新基街東面的荒置鹽田、沼澤及魚塘、龍田h東面的紅樹林及濕地,以及梁屋村內的大澳蘆葦林。另約124.5公頃土地劃為「綠化地帶」,包括休耕地、山坡、天然草木及小溪。
約6.7公頃的土地劃為「海岸保護區」,包括大澳島北面的狹長海岸及寶珠潭東面沿岸地方;約6.6公頃的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包括梁屋村、新村、南涌、番鬼塘及橫坑一帶的現有鄉村;約3.8公頃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涵蓋廟宇和其他政府及公共事業用地。
約0.8公頃的土地劃為「休憩用地」;約3.3公頃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約1.2公頃土地劃為「未決定用途」,指定用作鹽田示範場,以待有關鹽田的研究完成,訂定適當的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