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規管一手樓銷售罰則
2011-10-10 (18:17)
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向運輸及房屋局提交報告,建議規管一手現樓及樓花銷售,並建議如違反法例,有以下罰則:
1.性質嚴重的罪行,如作出失實陳述,發放虛假或誤導資訊,最高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2.妨礙執法機關執法,獲授權人員的偵查工作,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