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違例經營會社判罰五千
2011-10-19 (18:22)
一名男子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觸犯《會社(房產安全)條例》,被判罰款5,000元。

        案情透露,牌照處人員今年六月巡查尖沙咀金馬倫道一間領有合格證明書以經營的會社。調查期間,牌照處人員發現會社內的人數超出了證明書所指定的最多人數,違反了合格證明書的第6項條件。

        身為合格證明書持有人的男子,被控違反《會社(房產安全)條例》。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當局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致力打擊違規經營的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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