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浸會醫院本月初發生嚴重醫療事件,一名初生嬰兒本月4日出生,離開自然分娩的母體時,懷疑有人甩手,嬰兒意外墮地頭部受傷,但院方並無即時向衛生署通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認為事件不尋常,院方應及早通報。浸會醫院則指,嬰兒無嚴重受傷,不符合嚴重事故定義,故無在24小時內通報,並強調沒有隱瞞。而嬰兒經治療後情況穩定,本月10日已出院。
周一嶽23日表示,衛生署正跟進事件。他稱,嬰兒出生時墮地受傷,並非衛生署定義的嚴重事故,因此沒有說明這情況要即時通報,但由於今次事故不尋常,亦未曾肯定嬰兒是否會有嚴重問題,他認為院方應及早通報衛生署。
周一嶽指出,私家醫院處理醫療事故時要具透明度,將來亦會劃一私營及公立醫院通報制度。他強調,衛生署可按事故嚴重程度作出懲處,而事主可循法律程序索償,院方亦有責任協助事主處理索償。
由於浸會醫院並無即時通報衛生署,署方在接到傳媒查詢後才獲知事件。衛生署其後證實事件,表示已提醒有關私家醫院,需於事發的24小時內通報,署方正向院方跟進事件。另外,衛生署向傳媒公布事件時,並無公開私家醫院的名字。
浸會醫院方面,行政總監陳崇一23日解釋,院方一向依足程序辦事,沒有就事件即時上報衛生署,是因為今次事件並不符合嚴重事故的定義,他強調,院方並無刻意隱瞞或故意漏報,而且已向家屬交代事件。
陳崇一指出,事件罕見,他不評論衛生署對嚴重事故的界定,至於嬰兒墮地應否列入嚴重醫療事故類別,他認為有討論及改善空間。
他又指,事件純屬意外,是個別事件,院方在3至4周內會向衛生署提交報告,至於涉及事件的醫生,目前仍繼續在醫院「掛單」。陳崇一又指,好消息是墮地的初生嬰兒情況良好,成長無問題,院方對事主表示慰問。
浸會醫院之前回應時亦表示,經醫生檢查後,嬰兒並無嚴重受傷,所以無在24小時內通報衛生署。院方並強調,無刻意隱瞞,會向衛生署澄清。
院方指,嬰兒由「掛單」醫生接生,當時有產婦的丈夫陪產,另有2名助產士在場,但由於事發突然,嬰兒在出生時意外墮地。院方已向嬰兒父母解釋,並保持良好溝通,父母亦了解嬰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