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法院今早就外傭居港權案開庭,處理特區政府要求暫緩執行《入境條例》違憲裁決的申請。主審法官林文瀚認為,政府暫時不處理外傭居留權的申請,並不構成藐視法庭,所以毋須申請暫緩執行令。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表示,政府就案件提出上訴,上訴庭審理後可能作出有別於原訟庭的裁決,政府要求法庭頒布暫緩執行令,可以避免當局在這段期間處理有關申請時,作出藐視及不尊重原訟庭裁決的決定。
不過,主審法官林文瀚不同意這個講法,他指如果法庭頒布暫緩令,只會適用於第一宗司法覆核案的當事人,不認為當局處理其他同類申請時,會作出導致藐視法庭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