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未善用巡查資源
2011-11-16 (13:37)
審計署公布新一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發現食物安全中心進行的營養標籤檢測,合格率接近百分之一百,但審計署類似抽查的合格率只有四成,批評食安中心主要巡查大型超市,未有善用資源。

        去年7月開始,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標示「 1+7」的營養標籤,即包括能量和七種核心營養素( 即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和糖) 及作出營養聲稱的其他營養素。食物安全中心於去年6月底至今年6月,檢查了大約4萬款食品,公布營養標籤合格率高達99.9%。審計署人員亦進行過類似檢查,但合格比率有很大不同。

        審計署於今年5月至8月,在市面購買了70個食物樣本,及委託大學進行化驗,但發現42個樣本不符合營養標籤規定,亦即是指合格率只有四成。審計署抽查食物樣本的地方,除了大型超市,亦包括雜貨店,但食物安全中心多數都只是到違規風險較低的大型超市抽查。

        另外,審計署亦曾觀察中心一次突擊行動,但發現當局都未有巡查高風險的商店,批評未有善用巡查資源,建議作出改善,又促請中心盡快為巡查過的1500間零售商建立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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