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教師利用有攝錄功能的手表偷拍女性裙底,較早前承認有違公德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接受一年感化。
裁判官判刑時批評被告作為資深教師,做出非常蒙羞的行為,對人生構成污點,事件令他失去工作,辜負學生和家長的期望。不過,裁判官說,考慮到他在良心責備下自首,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監管式的刑罰,其間要接受精神和心理治療。
50歲的被告林英才聽取判決後表示,會珍惜機會,重新做人。
案情指,作育英才逾廿年的資深化學科教師,因工作壓力沉重,與妻出現溝通問題,今年8月開學日前一天在旺角教協會所,用有攝錄功能的手表拍攝37歲女士裙底影片,旁人見有異報警。教師被捕後一度否認指控,但案發翌日主動向警方交出犯案手表,較早前承認一項有違公德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