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積金局就提取強積金權益展開諮詢,建議身患末期疾病的供款人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權益,並容許供款人一筆過或分期提取累算權益。
身兼積金局非執行董事的有關檢討小組主席袁國強解釋,容許身患末期疾病的供款人提早領取,是因為他們毋須保留積金戶口的權益作退休保障用途,而有靈活選擇提取比例則可照顧不同人士需要。
不過,小組不建議以其他緊急需要,包括置業或子女教學等理由,提早提取,以免違反強積金的原意。
至於剩餘壽命多久始算末期,以及是否需要一位或以上的醫生證明,則須諮詢公眾意見。諮詢期至明年3月底,預計第3季向政府提交建議,最快在下個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