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十後足球界「明日之星」姚韡上月在港菁與俄羅斯青年軍的球賽舉行前,行賄隊友「打假波」被拒,遭落案起訴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押至本月底判刑。
20歲的被告姚韡早前否認控罪,原定今日進行進行審前覆核,他在庭上突然改口承認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裁判官把案件押至本月30日判刑,等候勞役中心和教導所的報告。被告暫時還柙監房候判。
控罪指,姚韡聯同香港足球總會轄下香港青年代表隊球員入住觀塘麗東酒店集訓,以便應戰上月15日對俄羅斯國家青年隊的賽事。被告在上月12日陪同後衛陳湛羲購買球鞋期間,表示在賽事中蓄意輸波即可獲得數萬元的報酬,不過陳湛羲表明拒絕。其後,被告於14日向門將邱于銘表明,賽事輸4球換取4萬元的報酬。
被告在警戒下承認行賄兩名隊友,聲稱深圳一名廖姓男子要求行賄隊友,提供報酬打假波。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被告出身基層家庭,只是一時愚蠢犯案,被告並沒有任何金錢得益,而賽事也沒有作假。
(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