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投資者資格舉證規定修訂生效
2011-12-16 (17:20)
證監會今天公布,《2011年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修訂)規則》(《修訂規則》)即時生效。
該《修訂規則》旨在落實證監會的建議,讓有關機構可使用另類適當方法來證明個別投資者是否屬於《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所指的高資產淨值專業投資者。現時用以證明專業投資者資格的方法仍會繼續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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