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如果電力公司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就要考慮是否要在利潤管制協議作出調整。
邱騰華表示,雖然在權限上要尊重合約精神,但這一方面涉及公司營運的管理,是否能夠做好開支管理,第二方面涉及是否願意做出社會責任,在一個艱難時作出承擔,當局會繼續跟進。
他又指出,政府與電力公司的利潤管制協議中,存在一定的空間,但如果電力公司在空間中「去到盡」,在規管範圍內,日後有幾方面可以留意,包括准許利潤、燃料帳結餘及電費穩定基金等,政府會視乎電力公司回應,再想想在這些規管範圍內,還有甚麼可以做。
被問到中電堅持拒絕降低電費加幅時,是否有仲裁機制,邱騰華未有正面回應,只強調協議內不涉及仲裁的問題。他又指,目前仍在等候中電回應政府所提出的幾項紓緩電費加幅措施,他相信中電有能力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