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斬頭吃人肉華漢判入精神病院 |
2009-03-06 (12:45) |
加拿大灰狗巴士斬頭吃人肉案周四宣判,法官裁定被控二級謀殺罪的華裔被告李偉光因患精神病,不須負上刑事責任,意味李偉光將會進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毋須入獄。死者麥克萊林的家人對裁決感到非常不滿,斥責今次審訊只是「橡皮圖章」,旨在令李偉光擺脫殺人罪。 溫尼伯地方法院法官斯柯菲爾德宣判時指出,李偉光殘殺麥克萊林的行為「怪異」、「野蠻」、令人「驚慄」,但強烈顯示出他患有精神病的事實。 斯柯菲爾德指李偉光犯案時,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在道德上是錯誤的,他認為他是在執行上帝的意旨,進行自衛。 此案聆訊共進行了兩天,控、辯雙方傳召的精神病專家都認為,李偉光患有精神分裂症,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負責起訴李偉光二級謀殺罪的女檢察官達爾曼也表示,由於李偉光的精神不正常,他無法要求法官定李偉光的罪。 由於法官裁定被告毋須負上刑責,李偉光將被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以後每年將接受一次精神病患委員會的審查。如果委員會認李偉光已康復,他便可以重投社會,不留刑事案底。 死者麥克萊林的家人對判決十分不滿,認為李偉光殺了人,卻不須負刑責,難以令人接受。死者家人誓言,今後將盡一切的努力,令李偉光不能重返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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