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提議的士須配兒童安全座椅 牌照委會指不切實際 |
2009-04-10 (05:19) |
(多倫多 )(本報記者)有多倫多市議員建議,市府應研究立例規定市內所有的士,必須配備兒童安全座椅,讓兒童乘客使用,以策安全。 市議員南絲雅達(Frances Nunziata)較早前向市議會牌照及標準委員會提出上述建議,委員會將於下周三例會予以考慮。 南絲雅達指出,加國每年約有一萬名12歲以下的兒童,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而汽車相撞事故,便是引致兒童死亡和受傷的第一大原因。在安省,運載兒童的任何人士,如父母、祖父母及保母,均須確保兒童乘客坐在兒童安全座椅,並正確扣上安全帶。然而,該項規則卻有一些例外,的士車輛就是其一。 南絲雅達說,市內有很多公眾會攜同兒童一起乘搭的士,其實每日都會有大量兒童在乘坐的士時,沒有適當的安全保障。根據當局資料顯示,正確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可避免兒童乘客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或受重創的機會,是高達75%。南絲雅達認為,一名兒童乘客無論是在父母座駕或是坐在的士車輛,他遇上交通意外機會也是同等。因此,父母座駕與的士車輛也應有相同待遇,南絲雅達質疑為何有關確保兒童乘客坐在兒童安全座椅的法例,不應用於的士車輛。 她又表示,現時市內一些的士公司是有提供兒童安全座椅。但乘客電召的士服務時,便要查詢及提出此特別要求。 涉多個障礙 南絲雅達現要求市議會牌照及標準委員會指示市府官員,就立例規定市內每輛的士須配備兒童安全座椅的問題進行研究,稍後向委員會提交一份檢討報告。 牌照及標準委員會主席暨市議員莫斯高(Howard Moscoe)昨日向本報表示,雖然南絲雅達的構想是好主意,但在的士車輛推行就不實際及不可能。當中涉及多個障礙因素,包括的士司機是需要接受有關培訓、兒童安全座椅裝拆困難和需時、不同年齡兒童有不同類型的安全座椅裝。 莫斯高指出,要做到市內每輛的士皆備有兒童安全座椅是不可行;就算多倫多公車局巴士,現時也沒有配備這種座椅。他因此並不贊成市府官員要應南絲雅達的建議作出研究。 莫斯高又稱,市內個別的士車輛,其實早已備有兒童安全座椅,供兒童乘客使用。但這些車輛,通常是車廂空間較大的客貨車的士或者豪華轎車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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