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任總沒阻止銷售高風險產品 |
2009-04-14 (14:04) |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到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小組作供,是第二位出席聆訊的主要政府官員。任志剛表示,雷曼迷債事件,金管局責無旁貸。 他強調,以當時的制度規管而言,他與他的同事已竭盡所能,克盡己責,做好有關工作。他又指,早於06年已提出抵押證券產品存在高風險,他在08年首季亦再撰文提出當中風險問題。 議員梁美芬質疑任志剛,明知抵押證券產品存在高風險,卻沒有阻止銀行有關的銷售廣告。 任志剛表示,很多地區的監管機構,都沒有做風險預警工作。但他鑑於當時察覺市場上的抵押證券產品存在高風險,已先後提出預警,是適合做法。 他指出,只會對金管局權轄範圍之下的事負責。審批產品資料披露是證監會的工作,金管局沒有權力作出覆檢。強調不是推卸責任,但法例對於金管局權責寫得十分清楚,文件當年亦是由他本人起草,因此他個人亦十分重視權責問題。 議員湯家驊質詢任志剛,既然認為雷曼迷債性質,與一般債券不同,有否認為銀行的迷債銷售文書有誤導性。任志剛表示,迷你債券的名稱,給人印象是債券,性質與債券有些相似,但他認為,迷你債券是信貸掛勾產品而非債券,是清楚的事實,但金管局無權參與審批金融產品的文件和章程,但金管局前線審查銀行銷售這些產品時,會查閱這些文件,他亦有看過這些文書,但沒有直接回應是否有誤導性。 亦有議員質疑銀行銷售雷曼迷債存在利益衝突,任志剛承認銀行是面對利益衝突,但有方法可以規管,例如在銀行的有關守則中,亦寫明一旦發生利益衝突,要以客戶最大的利益為依歸。任志剛重申,面對銀行違規銷售,金管局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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