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上遭警員推墜三樓 癱漢興訟勝訴獲賠460萬 |
2009-04-09 (05:13) |
(紐約 )(本報訊)《每日新聞》網站報道,一名布碌崙男子宣稱他被一位新丁警員推跌從一座三層高樓宇的屋頂墜地,重傷癱瘓,7日獲一個聯邦陪審團裁定勝訴,可獲市政府賠償460萬元。 原告桑恩.路易士表示:「我很滿意,但我寧可選擇自己能夠走路。」 陪審團裁定,在2005年,警員卓遜.波雷曼推向原告路易士胸部,把路易士從賓夕法尼亞大道一座三層高樓宇天台一道兩呎寬的屋簷推下街中。事發前,警員波雷曼與一位同僚及一位警佐回應路易士女友致電911報警投訴被路易士欺凌,到場調查,路易士逃走跑上屋頂。 市政府律師辯稱路易士是在逃避警員,攀在屋簷邊失手墜街的。法官不接受市政府提出,認為陪審團對判決感到混淆的理由,而把案件裁定流審。 警務處內部事務科對事件的調查在路易士留醫期間已結案。 路易士的代表律師沒有指控警員蓄意把路易士推墜,只表示這是警員過分熱心與缺乏訓練而導致悲劇。路易士則堅稱這不是一宗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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