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穎湘:不面試少了人情味當年缺資源 入籍改筆試 |
2009-04-14 (05:28) |
(溫哥華 )對於日前聯邦移民及多元文化國務部長康尼(Jason Kenney)提到,如果英語或法語不好不能入籍一事,曾經擔任入籍法官、現為中信中心主任的簡穎湘認為,如果政府資源足夠,最理想的入籍方式是由入籍法官面試每個申請人,親自瞭解申請人的條件,而非現行筆試為主的方式。不過,面試每個申請人須要大量人手,當年也就是因為積壓個案愈來愈多,再加上其他原因,政府加以改革,才把入籍試由面試改為筆試。 簡穎湘表示,由入籍法官一一面試的方式,比較有人情味,而且具體瞭解申請人是否夠資格成為公民。如果只是考筆試,不一定可以測試出申請人的英語能力,因為筆試可以經過「訓練」而取得高分。 入籍法官每天見25申請人 簡穎湘在1986年至1994年的8年期間,任職入籍法官。她回憶說,當年入籍程序是由入籍法官面見個案的申請人,入籍法官平均每天要見25人,主要是測驗申請人的語言和對加拿大的認識。面試第一部分用英語,看申請人能否以簡單英語對話;第二部分是測試加拿大常識,允許申請人自帶翻譯。 由於入籍法官每天只能面試25人,限於人手,累積個案愈來愈多;法官內部也曾經討論如何認定英語標準的問題,因為有申請人見甲法官不容易過,到了乙法官,又變得很易過。所以,在簡穎湘卸任後不久,政府對入籍式作出改革,統一以筆試決定入籍資格。 面試英語 法官標準難統一 以筆試方式,一次可以超過100人應考。除非情況特殊,申請者必須見入籍法官面試;一般而言,入籍法官已經不可能再見到每個申請者,面對面瞭解他們的語言和認識加拿大的情況。 簡穎湘說,這樣就少了人情味,十分可惜。 她認為,對申請人的英語要求,最重要是視乎是否足夠在加拿大生活中使用,可以與鄰居以英語溝通,或起碼用來保護自身安全,例如發生問題時,能夠打911報警。不過,對於年輕申請人,簡穎湘當時在英語要求上就較嚴格,因為他們日後在加拿大生活的日子還很長。 她說,當時入籍法官覺得申請人情況特殊,也可以破例讓申請人通過。例如,申請人可能考過很多次,再見法官時非常懼怕;或者有醫生證明申請人生病,入籍法官也會予以特別批准。 當年入籍通過率逾95% 簡穎湘回憶說,當時也會碰到一些有問題的個案,大部分都是所住天數不夠(4年須住滿3年),也有一些在移民後(到申請入籍前)有犯罪紀錄而遭拒。不過,整體來說,入籍的通過率在95%以上。 簡穎湘在1980年代時擔任中僑行政總監。由於香港移民逐漸增多,而溫市在1986年舉辦世博會之後,吸引了更多新移民。當時的聯邦保守黨籍參議員卡尼(Pat Carney)考慮到簡穎湘是女性,又是少數族裔,並在中僑做社區服務工作,於是在1986年,邀請並提名簡穎湘出任入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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