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法官被控非禮 |
2009-04-15 (05:45) |
(多倫多 )一名治安法官被控不當地性觸摸一名同事,安省法官下月會就事件舉行公開聆訊。 委員會律師麥健時(Gavin McKenzie)周一表示,一名不公開姓名的女子投訴治安法官Vernon Albert Chang Alloy。 安省法官戈維治(William Gorewich)已被委任主持5月11日在多倫多舉行的聆訊,他可以建議解除Chang自1990年初在賓頓市出任治安法官的職務。根據公務員資料紀錄所示,Chang在2007年的年薪是107,000元 聆訊將會考慮在2006年發生的兩宗事件,Chang被指「對另一名治安法官作出令對方不想有的身體接觸,不當地性觸摸對方。」 在紐馬克(Newmarket)法庭當法官的戈維治表示,將會同時考慮Chang曾否告訴該名女子「他查看自己的工作安排,看看她須否上班,他從未這樣查看自己的工作安排。」 代表Chang的律師赫達查亞(Eugene Bhattacharya)表示,要跟其當事人會晤後才作評論。 高等法院法官溫恩(Bonnie Wein)去年8月嚴厲叱責Chang釋放一名被控販賣毒品和槍械的男子,指Chang提出極不妥當的理由,貿然讓該名男子獲准保釋。 法官戈維治將於下月聆聽所有證供,決定是否建議解除Chang的治安法官職務,他亦可以建議治安法官覆核議會採取數項決定,包括發出警告或訓斥,下令他向投訴人道歉,接受教育,或暫時停職留薪一段時間或暫時停職不發薪30天。 安省325名治安法官被視為刑事司法體制的守門人,因為他們負責主持省內所有保釋聆訊以及大部份刑事還押候審。他們通常根據安省違法令主持審訊,可以主理各類司法事務,包括發出搜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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