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禮日少女被殺案被告羅爾判囚終身 |
2009-04-26 (05:15) |
(多倫多 )現年21歲的羅爾(Jorrell Simpson-Rowe)在2005年的節禮日於多倫多鬧市街頭開槍殺死克里芭(Jane Creba),雖然羅爾當年只有17歲,但法官諾德海姆(Ian Nordheimer)周五以成人罪犯的刑期,判處羅爾終身監禁。 當年15歲的克里芭正隨姐妹在節日熙攘的街頭購物,卻無辜捲入兩個幫派的槍戰交火,這名10年級的學生中彈後不久死亡,還有其他6人受傷。諾德海姆稱,這一有重大影響的悲劇為多倫多所有槍支犯罪設立了可怖的基準。 羅爾被判一項二級謀殺罪、兩項嚴重傷害和5項武器指控罪名成立。諾德海姆周五裁定,只有成人的刑期才能正確地反應這項驚人罪行和羅爾在其中所扮演角色的嚴重性。按照成人刑期,青少年罪犯被自動判處終身監禁,7年內不得假釋。諾德海姆說:「必須記住,這次槍戰在一年中最為繁忙的購物日,發生加國最為繁忙的街道之一。」 探長表滿意 本案的主調查員高級探長嘉拉亞高(Savas Kyriacou)周五對羅爾的判處表示讚賞。他曾經表示,發生這樣的槍擊案件後,多倫多「終於失去了他的清白」。嘉拉亞高說:「很清楚,社會總的來說不會容忍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暴力,希望其他人從中得到信息,希望此案能產生某些好的結果。」 嘉拉亞高還說,克里芭的家人對判刑結果表示滿意。 羅爾的律師基爾(Gary Gill)說,羅爾的刑期令他7年後有資格被假釋,但由於他已經被關押3年,他有可能能尋求較早釋放。如果按照青少年罪犯的標準判刑,二級謀殺罪的最大刑期是7年,其中至少最後3年是在社區服刑。而且按照青少年罪犯判刑,羅爾的名字也不能公開。基爾說,雖然羅爾會就定罪和刑期上訴,但他周五取消了延長報導禁令的提議。 諾德海姆指出,判刑之前的報告涉及羅爾的教育有問題,甚至是「令人難受」,但這不足以改變他的判處決定。 在此案中,其他被控二級謀殺或誤殺的成年人和青少年,仍在等待庭審。羅爾也將在5月11日再度出庭,聽取其他被判成立的罪名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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