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提交票價建議 |
2009-05-06 (05:31) |
(溫哥華 )(星報專訊)加國三大航空公司,周一向加拿大交通局(CTA)提交機票價格建議,以使聯邦政府的乘客航空權利計劃(Flight Rights)具有法律約束性。 行動似乎是要遊說渥太華不要通過保護消費者的新法案,令航空公司增加支出。 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WestJet Airlines Ltd.,、Air Transat AT 聯手組成遊說組織「全加拿大航空議會(National Airlines Council of Canada」。 航空議會向交通局提交的機票價格建議,規定了乘客的權利,以抗拒新民主黨國會議員馬洛維(Jim Maloway) 的私人議員法案。 航空議會的建議是:乘客如果由於航空公司機票預訂過多,因而被拒登機,應可改期或獲得退款、飛機延誤起飛超過4小時,乘客應可獲膳食優惠券、如果延誤令乘客滯留機場(旅行起點除外)至翌晨,乘客應可獲供應酒店住宿。 不過,各航空公司表示,如果班機延誤非航空公司所能控制,例如天氣交通,航空公司將不會負責。航空議會主任赫柏(Brigitte Hebert) 稱:「這些都是根據乘客航空權利而製訂的。」聯邦政府去年9月宣布了這項計劃。 渥京這個乘客飛行權利計劃是要讓乘客更清楚明白,按現行業內做法,乘客從本國的航空公司所可享有的權利。 加拿大交通局發言人表示,航空公司決定將這些措施納入票價內,意味這些做法將受法律約束,如有乘客投訴,將由CTA作出裁決。 雖然聯邦政府大力吹噓這個乘客航空權利可保障消費者,但幾名業內 觀察家批評,措施的保障還未足夠。 新民主黨的馬洛維提出的私人法案,與歐洲的類似,就是規定如果乘客因機位已滿不獲登機、航班無理延誤,航班取銷延期、行李晚到或者遺失,航空公司須給乘客賠償。如果航班延誤期間超過60分鐘,令乘客被迫留在機上,乘客也可獲得賠償。 而航空公司的提案只建議,如果可能,航空公司可在90分鐘後讓乘客返回入閘處。 馬洛維的法案也建議要求航空公司公布機票價格包含的各項稅務、收費、附加費等。 航空界一直認為這私人法案沒有需要,也不能解決航班延誤或取銷的真正原因, 航空界也指出,如果因為無法控制的情況(例如天氣)而受罰,有可能會令航空公司將費用轉嫁消費者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