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再用救護車死火心臟病老翁延醫不治 |
2009-06-05 (16:19) |
一名老翁在維多利亞公園晨運期間,懷疑心臟病發,率先到場的救護車懷疑死火,須由另一輛救護車送院,老翁送院後證實不治。消防處指出,車齡達10年的死火救護車,上月底剛完成維修再用。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表明,不能接受翻新舊救護車再用的情況。 早上七時許,八十三歲老翁在維園晨運期間,懷疑心臟病發昏迷。救護車接報後九分鐘到場,救護員隨即進行急救,十分鐘後將他抬上編號A97的救護車準備送院,但救護車死火未能開動,十四分鐘後由另一輛救護車把他接走,送往律敦治醫院搶救,較規定時間延遲十二分鐘,老翁送院搶救後證實死亡。 死者生前獨居,患心臟病及高血壓。其家人不滿事件,認為若能及時送院,相信可救回一命,並批評事發至今消防處沒有向他們解釋事件。家屬已表明不會追究事件,但希望消防處做好救護車維修工作,避免意外重演。 對於消防處解釋,死火的救護車車齡達十年,上月底剛完成維修工程,再次投入服務。身兼帳委會委員的交通事務委員副主席鄭家富強調,救護車壞車已非首次,不能接受翻新舊救護車再用的情況。 鄭家富指出,一般的政府車輛平均7年可更換,不明為何用作救急扶危的救護車,平均更換年期長達8.5年,也是唯一允許翻新舊車再用的部門。他促請,政府盡快添置新的救護車,並考慮把救護部門由隸屬消防處改為由衛生署或醫管局負責。 保安局則表示,非常關注救護車的正常運作,已從更換新車及改善維修保養兩方面著手。在更換新車方面,第一批35架救護車已經陸續投入服務,第二批相同數量將於年中付運,其餘147輛新車明年底前分批抵港。所有新車投入服務後,救護車隊的平均車齡將由現時的8年大降至1.6年。 而在維修方面,消防處及機電署已加強檢驗,維修及更換經常出現故障的機件,並增加救護車每年的例行維修次數。 近年來,接連發生救護車死火失靈,今年3月白田h一名男子懷疑心藏病發,由於救護車死火延誤送院,翌日不治。去年8月,黃大仙翠竹花園一名老婦昏迷,救護車也死火,延遲送院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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