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不鼓勵市民行使拘捕權 52分局長中區華埠講捉賊 |
2009-06-06 (05:14)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倫多警隊52分局長費格遜警司(Hugh Ferguson)昨日在專為華裔社區商戶舉行的高買罪案公眾大會上,解釋市民拘捕權及適當使用武力的原則。費格遜承認他當差多年,從未見過捉賊人士被控綁架的情況出現,但他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評論中區華埠金牛城超市東主陳旺的案件。 記者在公眾大會完結後詢問費格遜警司將高買疑犯雙手綑綁是否過分動用武力時,他表示金牛城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在法庭審訊中,因此他不會評論此案。但他表示,一般來說,刑法中沒有一條法例禁止市民行使拘捕權時不能綑綁疑犯雙手,但另一方面他覺得是不妥當,他們可以用手拷。當他被問及他當差這麼多年,有沒有見過商店東主因為拘捕高買疑犯而被警方控告綁架罪名時,他表示沒有見過。 樂意聽取華社意見 費格遜稱,華裔社區和警方可能(就上述案件)產生誤會及缺乏溝通,所以52分局昨日舉行這次公眾大會,解釋警方的做法,他建議商店東主遇事一定要報案,法律亦是授權他們可以行使市民拘捕權。但警方並不鼓勵他們這樣做,他們應該報警由警方處理。至於優先處理問題,警方的資源當然要優先處理一些類似有人惡意襲掔或搶劫商店的案件。正如他在公眾大會中說過,警方處理案件一如醫院急症室一樣,並非是按先後次序處理,哪一件案比較危急,他們就撥資源優先處理。 當記者問費格遜警司華埠昨日有傳言要杯葛今次的公眾大會,金牛城超級市場案是否會破壞中區華埠社區與52分局的關係時,他強調十分不願意見到這種事情發生。他表示不能談論這件案,事實會由法庭去裁決。他能做到的是聽取華裔社區的意見,他希望華裔社區能與他們合作,解決這些在登打士西街和士巴丹拿街的商戶存在問題。 約50人出席公眾大會 中區華埠警民關係委員會與52分局昨日舉行的公眾大會約有50名華裔社區人士及商戶出席。先由警方介紹52分局華埠地區的犯罪活動統計,然後介紹911報案電話的運作,然後由費格遜警司講解市民拘捕權和何謂適當使用武力。並介紹用另類方法防止高買慣犯進入其商店。 龍城保安藥房東主許觀華表示,時常有人到藥房偷一些如洗髮劑的日用品,金牛城超級市場事件發生後,他認為這樣會令到他們無法做生意,所以今次到公眾大會要查明,如果他捉賊,賊人反抗而大家有身體接觸的情況下,業主綁著高買者否會被控告。 在52分局隔鄰經營便利店的張太表示,她的店時常被人偷一些小貨品,如報紙及書籍等,但每次報警,警察要很久才來調查,所以她都沒有報警。今次見到金牛城超級市場東主被控綁架,她認為十分不妥當,她質疑陳旺完全沒有預謀,如何構成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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