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議會討論 可設迷你套間 柏文料可闢200呎出租房 |
2009-06-17 (05:39)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周文琳報道)溫哥華市議會星期二將會討論應否容許溫市中心及福溪南岸新建柏文單位,加設迷你第二套間。這是首輪就柏文加設出租套間的辯論,如果市議會通過該建議,面積200餘平方呎的柏文迷你型套間,就可以合法在溫市存在,它會較目前單室套間至少須有300餘平方呎面積更小。 根據溫市現行附例,只有部分社區獨立屋可以合法間格第二套間用來出租,並規定套間最低面積不能少於319.7平方呎。 不過,溫哥華市議會去年6月通過的《生態密度憲章》(EcoDensity Charter),提出放寬有關第二套間面積及在哪一類住房設立的規定,市府現在把第二套間合法引進柏文大廈單位。 有關修訂,也包括在溫市部分社區容許住宅後巷車房上蓋加建出租套間,以及容許更多合法土庫套間。 市府規劃部門向市議會提交報告建議,在溫市中心及福溪東南引進迷你套間,該等設在住宅大廈單位的小套間,最低面積不少於205平方呎,與主單位共用同一大門;單位內第二套間有獨立廚廁及門戶,但不能分契買賣或轉讓。 市議員雷健華說,有關修訂讓一些柏文業主把單位部分間開出租,分擔按揭開支,同時提供更多位於市中心的居住機會,方便在市中心上班人士。 他指出,有關建議修訂只適用於新建樓宇,因為已入伙單位,在水電設施上,未能兼容多於一個套間的存在;新建柏文大廈則可以在每一單位預留獨立供水供電設施,方便加設套間。 雷健華同時指出,市府沒有對加設套間的單位面積設立最低下限;因此.即使是一個400呎的小單位,也可以間出第二套間出租。 反對有關修訂的反生態密度聯盟發起人巴爾沙魯(Alicia Barsallo)批評道:「目前的柏文單位面積已經細小,還要間出微型盒子單位,對租客不公平。」 她同時指出,迷你套間的存在,不代表業主會收取較廉宜租金,更有可能只會造成居住環境過度擠迫。 溫哥華市議會就迷你套間及後巷車房套間作出檢討,如獲通過,市議會就修訂附例展開公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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