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富婆鴇母被殺案審結 心絞痛男友被判監22年 |
2009-06-24 (04:55)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墨爾本華裔鴇母被殺案,同居男友昨日被判監22年,至少要服刑18年才可申請假釋。 五十歲的被告查墨斯(NEIL CAMERON CHALMERS)聲稱在2006年2月案發前曾服用抗心絞痛藥亞硝戊酯,而同居女友梁秀玲(XIOU LING LIANG,譯音,洋名SHIRLEY)要求跟他玩扼頸的性遊戲,他一時錯手將她扼死,事後並將事主埋在叢林。 被告被保安閉路電視拍到,將屍體由南濱的住宅單位抬下樓梯,然後駕車前往TALLAROOK,將44歲事主的屍體埋在叢林內。 案發時,梁的年幼女兒在屋內。查墨斯否認謀殺罪名,但被維省最高法院一個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大法官奧士本(ROBERT OSBORN)昨日在判案時表示,法庭不接納被告提出的案發經過,因為梁的屍體被發現時衣履整齊,不能支持被告的玩性遊戲的說法。法官表示,雖然殺人的動機不明,但今次殺人顯然是有預謀。梁生前擁有過百萬元身家,除了經營「導遊」外,還在南墨爾本有一間妓院。 梁的屍體一直未被發現,直至2007年初審訊開始時,被告帶警員前往埋屍現場,將屍體掘出,當時梁的屍體仍被埋在石灰下。 大法官表示,梁的死剝奪了她三歲女兒受母親呵護之機會。被告雖然一直表示後悔,又關心到女孩的福祉,但仍不能抵銷被告隱瞞案件的行為。(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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