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選舉「利益」屬刑法渥市長要續受審 |
2009-06-28 (05:29) |
(多倫多 )(加通社渥太華電)1名法官周五裁定,渥太華市長奧拜恩(Larry O'Brien)的官司將要繼續審訊。 法官耿寧咸(Douglas Cunningham)在24頁紙的判詞中拒絕辯方要求撤銷這宗起訴奧拜恩的官司。 耿寧咸法官裁定,奧拜恩所面對的控罪屬於刑法典的部分。有關的法律旨在防止發生政客行為不當的事情。 此案涉及奧拜恩被指向市長競選對手基爾雷(Terry Kilrea)提供全國假釋委員會的委任,以圖令對方退出選舉。 辯方律師指稱,控方認為此做法屬於刑事罪行,其實是對法律的錯誤引用。 不過,對於法律不認為選舉「利益」(advantage)屬於刑法典範圍的構想,耿寧咸法官並不接受。 此案已於5月4日開審,已有11名控方辯人作供,並且將於7月6日繼續審訊,屆時辯方將會宣布是否會傳召證人,當中可能包括奧拜恩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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