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生「追殺名單」案15歲妹曾被帶走 警稱助兒童廳執行命令 |
2009-07-04 (05:04)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卑詩省兒童及家庭發展廳周四表示,把兒童交予寄養家庭照顧,是以當事人的福祉作為首要考量。同時,兒童廳以「追殺名單」華生案正由法庭審理以及隱私為由,不肯評論本周一在民居帶走該華生15歲妹妹一事。 卑詩省兒童及家庭發展廳周四表示,把兒童交予寄養家庭照顧,是以當事人的福祉作為首要考量。同時,兒童廳以「追殺名單」華生案正由法庭審理和隱私為由,不肯評論本周一在民居帶走該華生15歲妹妹一事。 哥獲保釋 當晚妹被帶走 據溫市警表示,警方較早時帶走該華生的15歲妹妹,是協助省兒童廳執行命令。如果女童的家人認為警員過度使用武力,可以作出正式投訴。 經關押近一個月後,涉嫌在Facebook網站列出117人「追殺名單」、並在家中藏有武器,被控包括藏械、恐嚇等9項罪名的溫市坦普爾頓中學(Templeton Secondary School)18歲華裔學生,本周一獲法庭准以5萬元保釋候審。當晚,他的15歲妹妹就遭省兒童廳職員帶走。 兒童廳發言人格利森(Kelly Gleeson)周四對本報表示,因為該案現由法庭審理,以及隱私為由,拒絕發表評論,只說法律賦予兒童廳代表未成年人士的執法權力。他說,把兒童帶走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但這是為了減低兒童可能面對危險。兒童廳帶走兒童後會盡量把當事人交由親友或熟悉人士照顧,並先行對照顧兒童者作出認真評估。而家長能否與被帶走兒童接觸,該廳會視乎不同情況而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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