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荷西嚴打奏效 醉酒被捕者大減 |
2009-07-06 (05:14) |
(三藩市 )(本報訊) 聖荷西當局從輕處理公眾場合醉酒行為的措施帶來顯著效果,今年以來遭警方拘捕的醉酒人數大幅下跌。 《聖荷西信使報》索取警方非官方統計數據顯示,在今年頭五個月,警方拘捕了1,298名涉嫌公共場合醉酒者,比去年同期拘捕的2,400人數大幅下降了46%。 而在酒吧和夜總會密集的聖荷西市中心,醉酒被捕人數下滑更是明顯,警方稱比去年同期減少了約一半,但未能提供具體統計數字。 該報於去年十月曾發表專題報道,披露聖荷西警方大力拘捕公共場合醉酒者,2007年的拘捕人數高達4,661人,多於任何加州警察局的同類拘捕人數 ,而且聖荷西被捕者中57%是拉美裔。 消息傳出後激發各界強烈反響,有社區組織批評警察局專門針對拉美裔,以及經常是因警方判定肇事者態度惡劣而不是違法行為而採取拘捕行動。 也有律師提出民事訴訟,指控警方濫用法律。警方否認這些指控。 在社區要求下,當局對公眾場合醉酒行為從寬處理,肇事者除了被監禁八個小時外,將不會留下任何犯罪紀錄。 該政策出爐後,因該罪名被捕人數馬上顯著下降,信使報的分析稱,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一月的拘捕人數已經少於前一年同期約一半。這一現象引發社區質疑警方過去的拘捕行為有捏造成分,警方堅決反對此說,但表示無法解釋被捕人數下滑的具體原因。 負責推動從輕處罰政策的警察局指揮官科比(Gary Kirby)稱,造成此現象的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當局加強了警員培訓,要求警員在處理公眾場合醉酒人士時,更積極地尋求拘捕行動以外的措施,比如招請的士或者要求朋友陪同該醉酒者返家。他說:「我想這是各方面聯合行動的結果:警員尋找拘捕以外的解決途徑,商家監督顧客行為,以及大眾對此的認識提高等等。」 現行加州法律對公共場合醉酒違法行為定義廣泛,沒有設定血液中酒精含量標準,因此警方在處理此類行為時有很大的自主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