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保守派縣份 謀殺犯易判死刑 |
2009-07-06 (05:13) |
(三藩市 )(本報訊)據《沙加緬度蜂報》分析州檢察長辦公室的資料發現,加州的保守派傾向縣份,都比較傾向於將謀殺犯判處死刑,尤其在南加更是如此。 數據顯示,自1998年至2007年期間,全州每100個謀殺犯,就有1人被檢察官求處死刑。而在橙縣(Orange),這個比率高出一倍,在河邊縣(Riverside),甚至高出2倍。另一方面,在同一期間內,三藩市和聖馬刁縣卻有長達15年,沒有判處任何死刑。 整體來說,共和黨選民最多的5縣,比共和黨最少的5縣,將謀殺犯處以極刑的機率高出2倍。 但也有一些例外,以共和黨為主的普萊塞縣(Placer),已有20年沒有頒布死刑判決,而以民主黨為主的阿拉美達縣,判決謀殺犯死刑的頻率卻相當高。 加大洛杉磯分校法律教授班納(Stuart Banner)表示,依據法律而言,大多數的謀殺案皆能以死刑定罪,所以最後決定如何,仍然操之於地檢官的選擇,或是取決於當地的政治氛圍。 但是加大柏克萊分校法律教授色梅爾(Elisabeth Semel)反駁,指稱帕徹科仍舊延續前任地檢官的作風,對罪犯求處死刑的比率仍然相同。 反對死刑的色梅爾說,諸如帕徹科等檢察官,有能力扭轉縣內支持死刑的立場,需要的只是一點勇氣,假如他們願意的話。
|